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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商住房的产权解释呀

发表于2017-11-19

如果不动产属于“商住两用”的建筑,即一部分为商业用房,另一部分为住宅用房,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相关登记规定,由于这类开发形式形成的房屋可以各自形成不动产登记单元,则商业用房和住宅用房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分别确定,即商业用房的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可以确定为40年,其上的住宅用房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50年,从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计时。

发表于2017-11-20

现在不是有不动产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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