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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4.13第六期置业大讲堂开讲啦

发表于2013-04-03

4.13看房团全城召集 置业大讲堂落户天隆·三千海

第六期的主题:购房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

发表于2013-04-03

1、买卖双方没有从事房屋交易资格。具体表现为出卖人非房屋所有权人,也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作为买受方的个人支付能力不强或不诚实履约,使出卖人不能得到全部房款。

发表于2013-04-03

2、标的房屋所存在风险。此方面的风险主要有:(1)用于交易的房屋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2)房屋权属存有争议;(3)房屋为共有,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4)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5)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6)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7)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8)交易房屋存有质量问题。

发表于2013-04-03

签约时别忘对各种细节进行约定

1、注意交易房屋权属情况。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租赁或存在其他共有人。共有房屋(例如夫妻共同共有)转让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发表于2013-04-03

2、注意审查房屋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实践中,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为防止不法中介故意抬高房价牟利,购买人应该充分了解交易房屋的出卖人的委托价,最好在中介机构的组织下与出卖人直接协商房屋价款。此外,购买人要明确交易税费的担,房屋附属设施的价款也应该明确。购买人对中介佣金应该明确约定,包括委托价格、服务内容、佣金数额及交易失败后佣金的退还等。

发表于2013-04-03

2、注意审查房屋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实践中,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为防止不法中介故意抬高房价牟利,购买人应该充分了解交易房屋的出卖人的委托价,最好在中介机构的组织下与出卖人直接协商房屋价款。此外,购买人要明确交易税费的担,房屋附属设施的价款也应该明确。购买人对中介佣金应该明确约定,包括委托价格、服务内容、佣金数额及交易失败后佣金的退还等。

发表于2013-04-03

3、必须对付款方式进行明确、具体约定。这是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最为关键的一点。交易双方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不明而产生纠纷。付款方式一般分为双方自行交易或中介机构代收、代付,委托中介机构代收、代付能够适当降低风险,协议中必须明确支付金额、支付时间、付款条件、余款支付时间等内容,房款支付是先付款后办产权过户还是先办产权过户后付款,也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发表于2013-04-03

4、注意对交房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交房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买卖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交房时间,交房条件及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负担。

5、注意明确违约责任条款。合同应该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订金或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免责情景、担保方式进行明确的约定。

6、权利瑕疵担保条款。购买人可以要求出卖人对所出售的房屋无权利瑕疵做出担保,以尽最大努力维护自身的权利。

7、关于房屋其他瑕疵的约定,如凶宅等,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购买人可解除合同,并由出卖人承担由此给购买人带来的损失。

发表于2013-04-03

买房的陷阱多的

大家要提高警惕

发表于2013-04-03

去三千海赏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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