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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几鬼猖狂!镒建世纪城中伟物业乱收费还有没有人管得起?!

发表于2016-03-21

真的是太想不通了,北海居然有这样子的物业!!而且还是这么鬼猖狂,猖狂到人神共愤的。还有没有人管的起呀!!


世纪城中伟物业服务公司三级资质,是否通过招投标?
世纪城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世纪城物业是否具备了相应的管理资质?
没有具备相应资质,是不是应该查处,退出重新招投标?




(对应前期物业合同上的服务管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似乎还达不到三级)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规定承接物业管理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接物业服务。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看到回复了没有,世纪城中伟物业根本就没有到级别来管理我们小区!!可是为什么现在就这么猖獗,在我们小区乱收费,这如果没有点黑幕真的是不能让人相信的了!!

再来看看这里:


1、世纪城物业费1.8,有没有在对应的物业服务等级收费基准价之内,是不是超额收费了?
2、世纪城以绑定购房合同的形式强迫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在物业合同里,公然违背法律法规,违规收取费用(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装修工本费等),这是不是应该责令物业退还相关费用,并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北海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基准价
三级(甲等)
服务费计费时间从物业管理公司进驻小区开展服务之日起按建筑面积0.65元/平方米收费
三级(乙等)
服务费计费时间从物业管理公司进驻小区开展服务之日起按建筑面积0.60元/平方米收费


镒建世纪城中伟物业收取业主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费、装修出入证办证费、水电周转金:
1、装修保证金:2000元-3000元。(装修退场后,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给业主)
2、装修管理费:按3元/米2。

3、装修出入证:20元一个。(装修退场后,只退还证件,不退押金。)
4、水电周转金300元。(物业不能解释300块的去向,并表明这钱不退)什么是水电周转金?什么用途?请予解析。
根据《北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装修保证


中伟物业向业主强行收取一年的物业费、电梯费和各种办证费。
先是收取了2000-3000元不等的办证费后,又向买车位的业主收取了1500元的车位办证费。办证费是什么费,工本费有这么贵吗?依据《北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物业服务费和电梯维护费可以预收,预收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中伟物业收费严重超标。因为中伟物业不达到相应的服务等级和配套,中伟物业服务公司为三级资质,达不到1.8每平米的收费标准,



北海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基准价
三级(甲等)
服务费计费时间从物业管理公司进驻小区开展服务之日起按建筑面积0.65元/平方米收费
三级(乙等)
服务费计费时间从物业管理公司进驻小区开展服务之日起按建筑面积0.60元/平方米收费

电动车停放、充电和电梯费收费严重超标。
    1、电动车在收取35元每月的停车费后,还需购买充电卡才能充电,每次刷卡充电大概需要1.5元;临时充电为2元每次。就算按第三阶梯收取电费,一度电也就8毛几,充一辆普通的两轮电动车需要那么高的费用么!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北价格﹝2014﹞11号)的规定, 前期住宅物业车辆停放服务费,最高收费标准暂定为:两轮电动自助车25元/月.辆(不含充电),三轮电动自助车35元/月. 辆(不含充电)。
    
2、电梯费,10层以下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的,每户收取电梯费40元,10-20层,每户每月50元,20以上每户每月60元。10层以下建筑面积90以上的每月50月,10-20层每户每月60元,20层以上70元。
    北价格 〔2014〕11号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的住宅物业电梯维护费,最高收费标准暂定为35元/户每月,包括电梯维护保养费、年安检费、综合保险费、维修材料费及其他费用5项,电梯运行维护过程中没有发生的费用项目不得计入收费。

















《北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或者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定的服务等级和市物价局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执行。建设单位应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定的物业服务等级,在对应的物业服务等级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经市物价局备案。
北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五条 
市物价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市区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监督工作,并监督和指导合浦县、铁山港区做好本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监

妈蛋!!看看相关的政策以及法规,中伟物业有哪条是做好了的!!!如此违规,是不是应该要处理一下,或者把相应的条款改正一下呢?希望相关部门可以调查,还我们业主一个公道!!


发表于2016-03-21

垃圾物业

发表于2016-03-21

乱收钱

发表于2016-03-21

这样的物业就应该搞走

发表于2016-03-21

完全没有任何作用

发表于2016-03-21

估计是和开发商那边有点什么关系吧

发表于2016-03-21

表示呵呵哒,这样子的物业,自己都是不合理的存在,还敢非法收费!!找屎!

发表于2016-03-21

为什么不符合资质也可以做世纪城的物业,真的是太不合理了

发表于2016-03-21

乱收费就应该罢免了

发表于2016-03-21

乱收费就是不对,据说他还打人了呢,真的是无法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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