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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海外来人口转学相关事宜

发表于2016-01-25
标签:材料 父母 学校 城区 小学 

近几年,海城区公办生源爆满,紧缺,“大班额”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的压力越来越大。鉴于目前紧缺状况,请家长自行联系转入,并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一、转入程序
(一)由家长向转出提出书面申请;
(二)审核后,由家长填写《中转学联系表》(一式四份,由转出提供);
(三)家长自行联系转入,并向转入提供《学生信息明细表》(转出提供);
(四)家长持《中转学联系表》依次到转入、转入区县局、转出、转出区县局签署意见并盖章。
(五)签署好《中转学联系表》上相关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家长持相关材料到我局办理手续。
二、转入条件
(一)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入海城区公办需提供以下材料:1.学生和父母的户口簿;2.学生和父母在海城区居住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3.学生父母在海城区经商或办企业、务工、长期居住的,需提交如下三项材料之一:(1)学生父母有海城区的房产证或经市房产交易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及购房完税的票据;(2)学生父母在海城区经商或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3)学生父母在海城区的务工合同和市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出具缴纳一年以上的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凭证;4.《中转学联系表》和《学生信息明细表》。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入海城区民办需提供以下材料:1.学生和父母的户口簿;2.《中转学联系表》和《学生信息明细表》。
如有不详,请家长电话咨询。联系电话:2039583. 

发表于2016-01-25

这个挺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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