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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西降低新建小区供配电维护费,开发商不得在房价外加收!

发表于2015-10-23

      这一年,宽松的房政真的是一波又一波,为了刺激楼市,大家都是牟足了劲啊!这不,又来一个福利政策了!10月21日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重新制定了新建住宅区供电设施建设维护费标准,基准价为100元/平方米,可上下浮动10%。开发建设单位向供电企业交纳建设维护费,后者负责建设与维护,新标准比原来标准有所降低,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责任明确,对业主来说也是福音,再也不用怕被踢皮球了!

     以后,设施维护费由开发商承担,不再像以前,让物业管了!这无疑是这一通知最大的福利了!北海各个小区的物业,十个当中就有九个会让大家觉得很不负责的,大家的事情往往都得不到解决,大家可以在网上看到各个小区的业主的爆料!供配电设施坏了,如果开发建设单位已经撤出或保修期满后没有维护责任,那么物业可能就要很久才能维修好,一方面,是因为维修费用会很高!另一方面,物业在这一方面,也没有足够的技术,要从外面找人来维修,所以,这时常会拖个几天才能恢复正常!在这么一个电的时代,没有了电,对我们生活的影响绝对是很严重,生活所需工作所需的一切设备都瘫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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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由供电企业统一建设、维护和管理,供电企业应当对新建住宅区住户实行供电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并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可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这样的规定,会不会让大家重新燃起一点希望呢?会不会让大家生活的更舒心呢?

    另外,最最关键的,就是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计入建设项目总投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在房价外加收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正要买房的各位就要注意,如果开发商有这样的行为,记得,这是不符合规定,这是应该要被拒绝的,千万不要当买房小白,被开发商给忽悠了一笔啊!已建成的住宅区(已实行一户一表且供电企业抄表到户的除外)经产权人同意后,由产权人与供电企业参照相关规定,协商一致后将供配电设施移交供电企业的,供电企业按照当地建设维护费的5%一次性收取费用,承担维护管理责任。

    买房宽松政策一再出台,买房者的权利也来越多,特别是北海房价还在不断降价,有没有让大家有买房的冲动呢?



发表于2015-10-23

呵呵,会是这样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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