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浴室门爆裂致住客受伤 “7天酒店”拒赔成被告
- 发表于2013-06-07
7天连锁酒店方面对小林主张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后期美容费持有异议,声称小林未提供劳动合同、银行代发工资流水记录、纳税证明等材料证明其实际收入情况,误工时间没有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等。
- 发表于2013-06-07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7天连锁酒店总公司和7天连锁酒店东莞东城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小林的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判决其赔偿小林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4000余元。
- 发表于2013-06-07
宾馆应尽到保障义务
- 发表于2013-06-07
负责此案审理的法官表示,消费者在宾馆、酒店内受伤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因地面湿滑而摔倒受伤,
- 发表于2013-06-07
有的因宾馆内物件掉落而受伤,
- 发表于2013-06-07
还有因第三人在宾馆内侵权而受伤。
- 发表于2013-06-07
无论是上述哪种原因,宾馆作为一个公共场所,
- 发表于2013-06-07
都应该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 发表于2013-06-07
防止住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
庭审期间,此前一直拒绝赔偿的7天连锁酒店方面态度发生变化,表示同意对此案共同承担法律责任,但同时提出部分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