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活该:开发商错写合同住建委被告

发表于2013-11-05

郑女士用多年积蓄购买下位于密云县的一栋房子,办理房本时却被告知房屋已登记在陌生人王先生名下,只因开发商销售房屋填写合同时将王先生购买房屋的单元号写错。郑女士遂将向王先生颁发房本的市住建委起诉到密云法院。日前,密云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撤销王先生房屋权证。

发表于2013-11-05

2012年郑女士从密云县某开发商处购买下两层房屋,购房合同中显示房号为3单元某号。办好手续后,郑女士到密云县住建委办理房产证时,却被告知房屋已登记在王先生名下。经询问,郑女士得知,原来是开发商销售房屋时将合同填写错误,将王先生购买的4单元房屋错写成3单元。更令郑女士无奈的是,王先生现已去世,且其家人都在外地。而住建委表示,不能仅凭开发商出具的错误说明来为郑女士颁发房产证,郑女士只能通过起诉向王先生颁发房本的市住建委。

发表于2013-11-05

密云法院经审理认为,房屋登记机关在为王某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虽依据相关规定对王某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尽到必要合理注意义务,但某小区3单元某号房屋的实际购买人确系郑某,而非王某,房屋登记机关将该房屋登记在王某名下与事实不符。最终密云法院判决撤销王某的房屋权证。(

发表于2013-11-11

这种天气去看房简直疯掉了。搞什么东东啊。。。

发表于2013-11-11

买房子就是件麻烦的事情啊,这有什么的,正常的呢。

发表于2013-11-11

我不觉得这些楼盘有什么好的,还死贵死贵的。

发表于2013-11-11

买来自住的还是买现房好啦!!!

发表于2013-11-11

不知道北海现在的房价是多少了呀??????

发表于2013-11-11

¥¥¥

买房买房就找房天下了,看房团还是不错的

发表于2013-11-11

哈哈 人家买了小户型了哇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