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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拆迁条例拟废除行政强拆 要求补偿一律公开

发表于2010-11-26

强调走司法程序由法院裁决 补偿更重视满足个人需求

今后,强制拆迁拟全部由法院作出裁决,行政部门不再决定是否强拆。昨天,记者获悉,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新版中,“行政强拆被取消”。

拆迁补偿取得突破

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自今年1月2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罕见关于其进展的消息。据昨日《法制日报》报道,征集意见后,相关立法部门召开了几十场论证会、咨询会、座谈会等,仅参与的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就广泛涉及法律、经济、规划、土地、评估等领域,有近千人之多,征集的书面意见前后更是高达近万份。

据悉,新版草案经反复酝酿修改多次已较成熟,其亮点有“补偿市场化人性化”、“房屋征收实施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等体现。有专家透露,与今年初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在拆迁补偿、公共利益界定、征收程序以及强制搬迁等方面,均有突破性进展。

拆迁强调司法程序

昨天,多次参与新拆迁条例讨论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说,新版草案大体上倾向于去掉行政强拆,要用强拆时走司法程序。此前,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书的沈岿教授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证实,新版草案拿掉了行政强拆。

不过对于新拆迁条例何时能出台,接受采访的北大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姜明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薛刚凌均称不知情。

沈岿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新拆迁条例可能再次征求意见,也可能直接公布。就一个条例,如果两次征求意见,那将是史无前例的。如果直接公布,那一定要充分说明理由,解惑释疑,公开立法意见取舍原因。总之,新拆迁条例应尽快出台,并公开说明理由。”

王锡锌说,新拆迁条例拖得时间太长,后期的信息开放不足。在长期的等待中,会产生焦虑。最终,很可能出现新条例与民众期待有较大落差的结果,这是一个挑战。

发表于2010-11-26
故意压低评估价格,老百姓不同意,然后就要求法院判决强拆。别骗人了,谁比谁傻?
发表于2010-11-26
治标不治本,关键是拆迁给老百姓补偿多少是主要问题。没有一个合理的标准,法院同样不会让百姓接受。
发表于2010-11-26
支持补偿市场化人性化
发表于2010-11-26
我要看的是正确的执行力...本人不听某人说的政策.我只关注政策下来的执行力.
发表于2010-11-26
希望尽快出台完善的拆迁法规,使百姓合理的改善住房条件,提高生活品质。
发表于2010-11-26

 

发表于2010-11-26
又一台新的政策即将出台,不知地方政府将如何执行。
发表于2010-11-26
说这些都没用,什么时候出台才是最重要的!出台了真的能起到作用才是最关键的。
发表于2010-11-26
赋予强拆法制外衣,最终可能令人沮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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