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原本就是两个人共有的财产,但是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你们觉得有必要加么?

发表于2015-01-05

买海语城的时候,我和老公并没有结婚,而我自己由于一些信用的问题,所以就没有加自己的名字,只用了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买的房子,但是出的钱都是我们两个人的,还贷甚至用的是我的工资……在这之前一直都觉得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主要是老公值得信任,但是,新婚姻法说了婚前买的房子算个人的!我虽然出钱和老公一起买的,但是毕竟只用了他自己一个人的名,谁能证明是我们两个一起出钱的呢?没有人!
万一,额~我说万一,哪一天,突然离婚什么的(额~现在离婚率太高了,就算信任老公也难保有一天会出乱子,离婚可能在一些突变的情况下发生),那法官因为没有证据证明房子是我们两个人一起买的,把房子判给了他,那我不是得住大街?那我可得冤死了,自己工资养的房子,到头来什么都木有!悲催!所以,我就纠结着,要不要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虽然现在房产证还木有影子,话说,婚内加个名很容易的事情呢!

婚姻存续期间: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是不是这个可以小开心一下,加个名,没那么困难的哦?

发表于2015-01-05

楼主想要个安心,当然是加上比较好

发表于2015-01-05

就是,婚姻法没让女人安心

还是实际一点加上吧

发表于2015-01-05

必须加!

嘿嘿

发表于2015-01-05

额~现在的人哇,真是一点安全感都没有了呢

发表于2015-01-06

额~看个人

我就懒得弄的了

发表于2015-01-06

那必须的,为了安全起见,还是不要太相信男人了

发表于2015-01-06

看来楼上的被男人伤过的了

发表于2015-01-06

有必要!必须要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