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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市新政“冰冻期”:有人开 有人办离婚

发表于2013-04-08

“冰冻期”里,想要卖房买房的人们忙了起来——20%的所得税动辄以十万计,不想个辙怎么行?

发表于2013-04-08

段子

@Jing果儿:想从装修费上做文章省税?门儿都没有。你有收据?不行,要;你有?不行,开票人必须是房主,“个人”都不行;开票人是房主?你上有明细吗?看清楚了,明细!连明细都有?别说我没告诉你,以我们现在的纸,超过5年的字都看不清楚,你这绝对是假,刚买来的吧?这人骗税……

发表于2013-04-08

旧房子,新——

“五万的省一万的税,上班8天能挣这么多吗?”

发表于2013-04-08

“虽说大家都认为税费会转移到买方身上,但实际上税费成本的高低,能直接影响到你房子的销售。”家住朝阳区,孙可手握两套房子想要出手,虽然房屋在他手上已经满了五年,可高额的差价税,仍让他叫苦不迭。

发表于2013-04-08

“假设你的房子和另外一个房源,条件都一样,价格挂出去也一样。买房的人就要考虑,哪个税会低一点,实际到手的成本低。原来满五年免营业税,等于房子拿在手里时间越长,交的税越少;现在有了所得税,正好反过来了。这不等于鼓励快炒么?”

发表于2013-04-08

3月底,孙可本有一套房接近成交,可单位临时外派出差,让他错失卖房机会:“房子没卖出去,一下多了30万的税,说句难听的,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当时把工作辞了呢。”

发表于2013-04-08

好在细则给孙可指了条“明路”,计算房屋原值时,装修费用、契税等税费都计入在内。找,能让孙可补回一点损失。

发表于2013-04-08

我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撒 生活不简单不容易

发表于2013-04-08

也不好找,房子八年前装修时,无论装修队还是建材,压根就没给孙可开过什么,就算是仅有的几张电器,也早就在房屋转租期间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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