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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和苑小区被换新物业企业 业主们不知情真系搞笑

发表于2015-12-15
 和苑小区业主代表正依法在海城区住建局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委员会,2015年11月14日夜间突然有人把筹备组公告撤掉,换上北海嘉禾嘉房地产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内容是新的物业企业进入,业主代表严正声明如下: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它管理人。
   第二、根据海城区住建局对《求助和声明》的答复:见北海市政府网政务咨询上2015年11月5日,和苑小区原《业主委员会》即没有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又没备案、更没有通过业主大会选举。
  第三、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时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企业选聘事宜作出决定。业主委员会应及时以公告的形式告知全体业主。还应该按照《招标投标法》依法进行。
   第四、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所以北海嘉禾嘉房地产公司2015年11月14日发出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业主全然不知,不具有合法性,同时已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 
  想想真的是搞笑,以为业主们都不懂法
发表于2015-12-15

业主有权更换物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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